本科各學院:
為了做好2024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經研究決定,啟動推免生遴選的預排名工作?,F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選依據
2024年推免生遴選依據《中國政法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法大發〔2019〕195號)文件及教育部相關文件進行。
二、申請條件
符合“推免辦法”第五條基本條件要求的學生,可以申請參加推免生選拔。即:
(一)品行優良,無違紀等不良記錄,有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或志愿服務經歷。
(二)必修課程無重修,專業必修課成績優良率達50%且平均分達80分;非專業英語通過國家六級(成績達425分),其他語種非專業外語四級考試成績達85分。
(三)身心健康。
三、推免生綜合測評標準
根據“推免辦法”第二章綜合測評標準:
推免生綜合測評包括學習成績、科研和實踐成果兩部分。綜合測評滿分為100分,其中學習成績占85%,科研和實踐成果占15%。
學習成績得分為根據當屆學生培養方案,前三年所有應修必修課(公共外語、體育、形勢與政策以及課外實踐教學課程除外)的平均分乘以85%。
科研和實踐成果得分包括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學科競賽取得的相應成績,以及在文化、體育或社會工作方面的成果,按規定取得分值的總和??蒲泻蛯嵺`成果滿分15分,加滿為止??蒲泻蛯嵺`成果加分在成果形式審核通過后即可取得。
(一)科研和實踐成果評分標準
(1)科研成果
①入選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十星”論文,計5分(合著的獲獎論文加分由合著者均攤)。
②已結項的“國家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項目和“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項目,項目負責人計2分,其他成員計1分;上述項目未結項的,項目負責人計1分。
(2)實踐成果
①獲得國家級競賽一等獎(第一名),計5分/項/人;
②獲得國家級競賽二等獎(第二名)、省部級競賽一等獎(第一名),或在國家級、省部級競賽決賽階段獲得最佳單項獎,計3.5分/項/人;
③獲得國家級競賽三等獎(第三名)、省部級競賽二等獎(第二名),計2分/項/人;
④獲得國際性比賽(包括邀請賽)前三名或最佳單項獎,計5分/項/人;獲得國際性比賽(包括邀請賽)優勝獎(第四、五、六名),計3分/項/人(國際性比賽的國內選拔賽視為省部級競賽)。上述競賽獲獎名次均以競賽獎項實際排名為準,例如競賽設特等獎,則一等獎適用本辦法二等獎加分規定,依次類推;如競賽設金獎、銀獎、銅獎,則分別適用本辦法一、二、三等獎加分規定。
對于僅需線上提交作品的競賽,以及對參賽隊員人數、隊員出場場次等事項無嚴格規定的團體性競賽,采用獲獎團隊所有隊員均攤加分的辦法??蒲泻蛯嵺`成果的取得,即成果發表或獲獎時間,應當在今年8月31日之前。
(二)實踐成果認定
實踐成果認定依據《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實踐成果認定目錄》(2020年7月修訂版)執行。
四、選拔程序
(一)學院初選
1.初審。學院根據“推免辦法”相關規定,對申請學生基本條件、學習成績、科研和實踐成果加分進行審核。
2.預排名。學院根據“推免辦法”相關規定,對申請學生進行綜合測評和專業預排名,并按專業前35%比例進行初選(法學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也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初選比例,建議不低于30%)。如出現排名成績總分、平均分等項均相等情況,則以專業必修課優秀率進行排序。
各學院務必按照“推免辦法”相關要求審核各項材料,并將綜合測評預排名和初選結果進行院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復核及審定
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學院提交的初選名單及學生科研和實踐成果加分進行復核,并組織開展論文答辯工作,確定最終推免名單并予以公示。
五、材料提交
本年度推免生綜合測評成績預排名及實踐成果加分審核將通過線上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7月27日-28日,學院將符合推免基本條件的所有學生的推免課程成績及排名經由學生本人確認后上傳至推免平臺。
7月29日-8月3日,學生可登錄微信小程序提交實踐成果證明材料及科研成果證明材料,以供加分審核,同時向學院提交《推免生科研及實踐成果加分項目登記表》電子版。
8月4日-14日,學院通過推免平臺中對前述加分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并于8月14日前向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匯總后的《推免生科研及實踐成果加分項目登記表》電子版。
8月15日-8月26日,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推免平臺及學院提交的《推免生成果加分項目登記表》復核推免加分情況。
8月27日-9月6日,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課程成績排名及加分情況。
紙質材料提交:
1.推免生課程考核成績排名2份
2.推免生科研和實踐成果加分項目登記表2份
3.推免生初選名單2份
4.推免生初選名單中的學生應提交的個人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推免生綜合測評登記表》1份
(2)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申請“國家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項目或“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項目加分的應提供證明(自助打?。?份。
(3)實踐成果證明材料
①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學院審核后蓋章或簽字,原件由學院審核后直接退還本人)。
②競賽章程或章程性文件1份(標注出獎項設置、團隊人數限制、是否需要現場答辯等)。
③競賽主辦方公布或出具的獲獎名單1份(標注出本人或本人所在團隊)
請各學院匯總整理后于9月1日17:00前將以上材料紙質版提交至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正式通知,將在教育部相關正式文件下達后再行部署,屆時本通知內容如與教育部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推免工作是陽光工程。望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推免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進行。
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昌平校區辦公樓A-302,聯系電話:58909089,郵箱:jwczjk@cupl.edu.cn。
教務處
2023年7月26日